听证会主题:就《惠州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举行听证。
听证主持人:汤文杰(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副局长)
听证陈述人:吴翠妮、邱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听证参加人:
王 博 市政协委员
肖明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州石油分公司
王 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州销售分公司
张广源 中海油销售惠州有限责任公司
张书龙 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
周文友 惠州泽华石化仓储码头有限公司
李焕婕 惠州惠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叶振龙 广东广安冠德石化有限公司惠州鸿业电力加油站
刘新洪 惠阳区发展改革局代表
梁肇坚 惠东县发展改革局代表
陈智慧 博罗县发展改革局代表
沈 毅 龙门县龙城镇便民加油站有限公司
蔡亦浩 惠州大亚湾黄鱼涌加油站有限公司
芦俊超 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代表
听证时间:2022年2月21日15:00至16:30
听证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24号惠州市投资管理大厦8楼会议室
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2021〕22号)精神,为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和各类车辆加油需求,在“十四五”期间建立分布合理、层次清晰、交通便利的加油站网络体系,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委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起草了《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于2022年2月21日举行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共有15人报名参加,实际参会听证代表15名,由市政协委员(1名)、成品油销售企业代表(4名)、油库企业代表(2名)、县(区)主管部门代表(4名)、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3名)组成。邀请参加听证的市人大代表(1名)因另有公务未能参会,会前提供了书面意见建议。另外3名代表因疫情防控的原因不能亲自到会,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经审查,受委托人员符合听证代表资格。听证参加人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由工作人员查明到会人员情况,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会的背景、参加人员及听证会议程,宣布听证会纪律及注意事项。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进行了陈述。到会的参加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对成品油分销体系规划布局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论证,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以及建议一一作出回应,就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说明,就听证事项的主要事实和观点与参加听证会人员进行了辩论。最后,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
会场井然有序。会议历时一个半小时,依法按程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听证参加人普遍认为《规划》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具有前瞻性,对“十三五”期间成品油市场现状进行了很好的总结,对“十四五”期间成品油市场发展需求进行了科学研判、精心谋划,符合惠州发展实际,能有效促进我市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二)听证参加人普遍赞同惠州市成品油市场“十四五”规划布局,认为新《规划》有利于惠州成品油市场发展,积极发挥保供作用,建议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加快推进。
(三)部分参加人提出:充分考虑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建议在现有和规划加油站要加氢充电等新能源网点统筹考虑。
(四)部分参加人提出:新规划的加油站点,要统筹考虑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适当增加乡镇和农村的布点。
(五)个别参加人提出:建议在“十四五”后期对《规划》中的布点进行适当调整。
(六)个别参加人提出:建议将规划确认初审权下放到县(区)。
(七)个别参加人提出:建议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加油站用地范围和增加规划布点。
三、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意见的采纳情况
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对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一)肖明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州石油分公司):
1.建议适当增加乡镇布点;
2.各县区加油站十四五布点图能标注相关道路名称。
采纳情况说明:《规划》已统筹考虑城乡布点需求,建议1予以采纳;建议2,规划图上已知的主干道路都标注了道路名称,未标注名称的属于规划道路,名称尚未确定无法标注。
(二)张书龙(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
1.建议启动合理合规的部分废旧加油站站点进行旧址改造。
采纳情况说明:《规划》已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尚未注销、原址具备恢复营业条件的停(歇)业加油站作出了安排,故建议1予以采纳。
(三)周文友(惠州泽华石化仓储码头有限公司):
1.建议“十四五”期间油站网点规划和发展,要做好新能源需求及配套服务布局;
2.建议新网点发展方面,做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统筹安排。
采纳情况说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明确了加油加气加氢站的建设规范以及加油站与充电站合建的要求,故建议1予以采纳,将在《规划》中增加相关内容;商务部《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工作指引》明确,引导个体加油站通过特许加盟、托管经营、租赁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主渠道企业合作,故建议2予以采纳,将在《规划》中增加相关内容。
(四)叶振龙(惠城区冠德石化鸿业电力加油站):
1.由于惠城区龙丰片区布点过于密集,如新设立站点可在三环南路金山湖区域、东江高新开发区等区域。
采纳情况说明:《规划》中已对相关内容作出安排,建议1予以采纳。
(五)刘新洪(惠阳区发展改革局):
1.建议“十四五”中期可对规划点进行适当调整;
2.适当增加农村地区的布点。
采纳情况说明:省能源局已经明确,“十四五”前期新增加油站布点建成投产率高的,可以在“十四五”中后期继续新增加油站布点,故建议1予以采纳;商务部《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工作指引》明确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发展,故建议2予以采纳。
(六)陈智慧(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1.建议谋划加油站与充电站和加气站综合布局;
2.建议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加油站用地范围和增加规划布点;
3.建议规划确认初审权下放到县(区);
4.建议对2个布点进行微调,一是博罗县新规9由龙溪街道横巷路段调整至龙华镇广州理工大学旁(同为双龙大道路段),二是博罗县新规14由罗阳街道梅花村委会路段调整至罗阳街道梅花桥旁(同为梅花村委会路段)。
采纳情况说明:建议1予以采纳。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建设加油站属于国土政策的范畴,不属于本《规划》可以明确的事项,故建议2不予采纳;省能源局已明确,成品油零售审批权只下放到地级市,暂没收到下放给县(区)的相关文件,故建议3不予采纳;建议4的两个布点是从“十三五”延续下来的,经博罗县政府慎重考虑纳入“十四五”规划,拟调至位置尚未论证可行性,现阶段不宜作出调整,确需微调的可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程序调整,故建议4不予采纳。
(七)蔡奕浩(惠州大亚湾黄鱼涌加油站有限公司):
1.建议现有或规划的加油站增加充电桩,方便新能源电车充电。
采纳情况说明:建议1予以采纳,将在《规划》中增加相关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吸收参加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和各类车辆加油需求,建立分布合理、层次清晰、交通便利的加油站网络体系。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