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对标对表《决定》部署要求,建议从三方面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监管工作。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逐步健全与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决定》提出:“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扶持发展和加强监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要完成这些目标任务,离不开有力有序的监管。近年来,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监管缺少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等,安全管理职责划分不清;“物业+养老”、“旅居+养老”等融合业态谁来监管、监管什么有待明确;养老社区、老年公寓备案和监管范围不统一。做好养老服务监管工作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养老服务的规律性认识,逐步健全与养老服务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
二是寓管理于服务,推动养老服务监管提质增效。《决定》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等部署要求。贯彻落实这些部署要求,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发挥行业监管部门牵头作用,深化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资源统筹,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第二,一体推进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建立信用风险评价体系,通过对机构进行信用风险标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分类监管,同时创新智慧化、信息化手段,逐步形成监管可视化、过程可追溯、数据可共享的智慧监管体系;第三,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金民工程”养老服务子系统从业务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拓展服务功能,丰富应用场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是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养老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决定》提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降门槛与降风险双管齐下。“降门槛”即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运营的隐形门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并以明确的监管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降风险”即加强制度化、常态化监管,完善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将风险管控在隐患前,将隐患治理在事故前,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还提出“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等部署要求。这就需要我们持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风险传导、叠加。第一,抓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严密防范一般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第二,加快制定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方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提高基层灾害应对和风险防范能力;第三,聚焦资金发放不到位、行业监管不力、侵害老年人权益等问题,督促指导地方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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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民政》杂志2024年9月下刊
作者:张悦(民政部养老服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