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山阳区太行路、建设路、龙源路等项目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facai369 音韵和谐 2024-12-20 1 0

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山阳区太行路、建设路、龙源路等项目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项目位置: 山阳区太行路(群英河-华宝路)、建设路(群英河-瓮涧河)、龙源路与山阳路交叉口。工程概况:1、太行路(群英河-华宝路)再生水管道工程,该工程起自华宝路西侧路北原有再生水管道,沿太行路向西敷设接同期管道,全长约180米,其中主管道管径DN300,埋深2.25-5.36米,定向钻施工。2、建设路(群英河-瓮涧河)再生水管道工程,该工程起自群英河与建设路交叉口北侧新建再生水管道,沿群英河向东敷设至焦东路约655米,再向东敷设至瓮涧河东侧约1060米,再过路南敷设约55米,全长1770米,其中主管道管径DN500,焦东路向东管径DN200.埋深1.55-14.44米,定向钻施工、开挖施工、机械微顶管施工。3、龙源路与山阳路交叉口再生水管道工程,该工程起自山阳路与龙源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有再生水管道,沿龙源路向南过路至同期再生水管道,全长约62米,其中主管道管径DN600,埋深1.55-3.15米,机械微顶管施工。本期申请的总长度约2012米。许可证序号:建字第4108112024GG0016449(市政)。许可日期:2024-10-30 (注: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十二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核发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提出延期申请或者核发机关决定不予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满自行失效。)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