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需要对自身情况和形势背景的简略介绍。自身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基本建制、人员数量、主要工作任务等;形势背景则包括国内外形势、有关政策、指导思想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国家安全工作总结范文(通用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于3月1日下午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局长徐武认真传达了市县通知精神,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重点对光荣院、高庄中心敬老院、殡仪馆、龙虎山陵园管理处以及天马湖中心敬老院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会议结束后,各股室股长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立即召开了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按照局领导的安排部署,3月2日,我局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在防火、防电、防盗、防爆以及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一)防火方面
高庄中心敬老院对沼气输气管道、开关、接口进行了仔细检查和维修,防止发生漏气现象,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光荣院对
全院老人使用的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水器之类的小电器进行了查收,以免出现漏电或线路短路造成火灾。殡仪馆和龙虎山陵园管理处分别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安排专人,对焚烧死者生前用品以及上坟祭拜烧纸人员进行监督,以免酿成火灾。
2、在防电方面
县光荣院、高庄中心敬老院、殡仪馆、龙虎山陵园管理处以及综合楼都专门聘请了电工,对用电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和破损插座进行了及时的维修和更换,以免发生漏电,造成人员伤亡。
3、在防盗方面
高庄中心敬老院、殡仪馆、龙虎山陵园管理处都安装了监控设备。高庄中心敬老院在警卫室设两名专职警卫,全天24小时在岗,对出入院人员进行登记。光荣院成立了巡逻队,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逻,确保光荣院及综合楼的安全。天马湖中心敬老院施工基地安排专人看守,谨防建筑材料及其它物品被盗。目前,由于天气寒冷原因,天马湖中心敬老院暂时没有施工。
4、在防爆方面
高庄中心敬老院对化粪池、排污管道和输气管道进行了疏通,避免由于通道不畅,造成大量沼气聚集,发生爆炸。殡仪馆和龙虎山陵园管理处都设立专门人员,对来人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以免有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发生火灾或引起爆炸。殡仪馆还对火化炉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5、在食品卫生方面
高庄中心敬老院和光荣院、殡仪馆均加强了对食堂肉、菜、油等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腐烂、变质食品不进入食堂,同时对使用餐具进行定期消毒,每天对食堂操作间进行一次卫生清扫。
经过两天时间的排查和整顿,我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特别是光荣院、高庄中心敬老院、殡仪馆、龙虎山陵园管理处以及天马湖中心敬老院等单位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处理,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20xx年是自治州“十一五”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自治州民政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州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的各项方针和部署,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七大、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为主线,带领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深化理论武装工作。20xx年,州民政局始终把深化理论武装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增强了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切实提高了对民政工作政策法规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州民政局认真组织会议精神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国务院32号文件及中央关于做好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工作的战略举措,统一思想,明确民政事业发展方向,使民政工作更好地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一年来,州民政局共组织中心组学习24次,组织干部职工理论与业务学习37次,为深刻领会党的发展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州民政局从转变学风入手,切实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制定下发了《州民政局、老龄办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试行)》,突出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的应用能力,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奠定了基矗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严格作息制度,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意识的增强。两项制度受到了州政府机关的高度重视,并被州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在政府机关推广。坚持把开拓精神作为民政事业向深度发展的基石,开展了民政老龄“亮点工程”活动。在充分酝酿,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州民政局、老龄办通过业务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集体讨论、组成工作组到县市进行衔接等方式,确定了全州民政老龄事业的亮点工作,为形成民政事业发展合力,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提供了有效的平台。为确保“亮点工程”的落实,全面启动了民政工作督查机制,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开展督查,并在督查的过程中认真摸索部门开展督查工作的方法,全年开展专项督查4次。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围绕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执政能力,深入开展了宗旨教育。制定了《州民政局党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并根据每个党员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了党员承诺制,形成了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措施。目前全体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良好,承诺事项基本得到落实。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成立了州民政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局党组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了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了老干党支部的管理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制定了《20xx年自治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继续开展了创建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申报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与民政业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监督环境。
二、强化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㈠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长足发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突出城市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按照规范操作、动态管理、定期审核、及时纳入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低保工作制度,实现了分类保障和社会化发放。截止20xx年年底,全州共核定低保对象8011户21538人,其中:特殊保障对象2452人、重点保障对象6660人、基本保障对象1242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540万元。
——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根据中央、自治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安排,州、县市两级民政部门及时开展了调查摸底、标准核定、制度完善和资金筹措等基础性工作,于20xx年7月初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的要求,将年人均纯收入7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因并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劳动能力低下、生存条件恶劣导致贫困的“五类人员”。 对农村保障对象视家庭困难状况不同进行分类施保,采劝实际补差”的办法,以全额补助和差额补助两种形式,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20xx年,全州已有4091户10836人得到保障,7—12月支出保障金164.42 万元。
——扎实开展救灾救济工作。20xx年,全州因低温冷冻、干旱、风雹、病虫害、洪涝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共造成101479人受灾,1823 间房屋倒塌或损坏,4016公顷农作物绝收,21270头只牲畜死亡,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102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080 万元)。灾情发生后,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救灾工作管理体制,认真落实救灾工作责任,迅速转移安置灾民,及时向灾区拨付救灾物资和资金,共拨付各县市救灾救济资金605万元,县市配套救灾救济资金36万元,有效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安排,2007年春,积极组织动员全州各级民政部门牵头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并以多种形式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221户,送去慰问金144.42万元。11月,结合自治区社会捐助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疆开展“送温暖、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广泛动员党、政、军、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力量,踊跃参加捐助活动,全州共接收捐款132.04万元。州、县市党政领导在古尔邦节前先后开展了过节困难群众的慰问活动。
——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全面提升。在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整合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并建立了服务监督机制,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农村五保摸底排查工作,摸清了全州农村五保对象的底数,并按照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有的五保户进行了审批、确认、发证工作。20xx年,全州已保人数1005人(集中供养133人、分散供养872人)。为解决五保对象医疗难的问题,资助全体五保对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资金3万元;针对农村五保对象住房难,将农村五保对象住房纳入抗震安居工程,共为22户五保对象盖房66间2890平方米。
——大力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在农村,各级民政部门把制度建设作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重点来抓,全面规范了申请、公示、审批、发放救助金等工作程序,保证了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共救助2576人次,发放救助金211万元。制定并落实了农村五保老人、无劳动能力的孤寡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贫困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医疗救助制度,全州已有13861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2.4万元。在城市,通过规范医疗救助运作程序,全面规范了救助工作;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广泛筹集医疗救助的资金,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救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20xx年共对城市居民实施大病救助64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6.7万元。
——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对口帮扶、劳动力培训等一系列脱贫措施,20xx年,全州有471户2111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按照“突出重点、收缩战线、到村入户、整村推进”的工作原则,落实了5个重点村以养殖、草料基地建设为主的到村到户扶贫项目。
㈡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了各县市《城市(镇)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阿拉山口口岸城市规划地名工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大词典》博州编的采集、编撰和上报任务。加快了地名数据信息录入工作,建立了县市级地名属性数据库。认真开展了行政界线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博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全长630.4公里、精河县—博乐市全长301公里、温泉县—博乐市全长183公里的界线联检工作任务。按法定程序开展了乡镇行政界线勘定工作,并完成了勘界任务。
——切实规范婚姻登记管理。认真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收养法》。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要求,狠抓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了婚姻登记员的培训考核,对博乐市、农五师兵团的8名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准予上岗。20xx年,全州各婚姻登记处共登记结婚3408对、离婚657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4件。
——进一步加强了殡葬管理和救助管理工作。对全州各县市(乡镇)墓地分布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全州共有墓地211处,依法取缔停止使用的墓地59处,目前继续使用的墓地145处,新增7处。对现有墓地分布使用进行了规划,每处墓地都制作有分布使用图。博乐市编制了20xx年及2011-2020年墓地用地规划;温泉县启动了塔秀乡科克赛汉族生态公墓示范建设工作;博乐市、温泉县分别落实了汉蒙殡仪馆迁址重建和新建的选址工作。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工作。20xx年,州救助站接待求助154人次,实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2人次。
㈢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
——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依法加强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加强了对儿童福利院、综合福利院和老年公寓的投入和建设,先后完成了精河县新建综合福利院和博乐市、温泉县综合福利院改建工程并全部投入使用。自治州老年公寓改建工程即将投入使用,自治州流浪未成年儿童保护中心(救助站)正在建设中。加大了对综合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各县市老年公寓、综合福利院的管理运行工作正常,建立了以家庭养老为基储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养老目标。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稳步发展。新增福彩机14台,新上时彩机5台,完成了所有站点标准化示范建设任务。20xx年,全州福利彩票销售3240万元,募集公益金1134万元,其中州本级公益金259.2万元。按照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投入资金14余万元,开展了“新疆福利彩票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
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有力推动了全州“三个文明”建设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县市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各项村务基本实现一事一公布,特别是对中央及自治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了及时公开和落实,全州16个乡镇的248个村委会中实行村务公开的达100%,其中公开工作比较规范的达到90%以上。我州温泉县、温泉县哈日布呼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决肯村等6个单位被自治区命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根据国家民政部及自治区民政厅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意见,并向自治区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申报了精河县为我州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先后为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厄布得格村、精河县托里乡依吉林哈尔莫墩村和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决肯村赠送价值1.5万元的图书1000余册。自治州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12月初全面启动,成立了州、县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对州、县市、乡镇三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共组织29名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到乌鲁木齐参加了业务培训。
一是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使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到位做好救灾资金的使用和发放;按时按标准做好优抚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及时做好各项救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真正使各项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使各项民政政策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是加大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
(一)我们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目标,做到应保尽保,今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71户,89人,内部调整86户,115人。
(二)努力做好五保分散供养工作。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除每季度按时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外,对他们就医问题给与解决。首先跟卫生院协商,对五保户给以特殊照顾,让他们先入院,预交一少部分住院费,彻底解决他们住院难问题。对特别困难的五保户,有民政所垫资,给与治疗。如孙洼村五保户光经典,5月份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顝关节挫伤,无人照顾,无人护理,因伤情严重在乡卫生院无法治疗转入县医院,民政所为他办理了入院手续,安排了护理人员,更换股骨头一个,花费15000余元,现在已康复出院,住进了敬老院。
(三)督促敬老院搞好三产,增加收入,弥补经费的不足,以改善老人的生活。同时强化敬老院内部管理,目前入住院民55人,院内环境优美,人员安定、团结、祥和。5月份,作为敬老院内部管理先进乡镇,各乡镇民政所工作会议在我乡召开。
三是低保户危草房改造工作。低保户危房改造工作是县政府为民所办十件实件之一,通过调查摸底我乡共有99户低保户符合条件,并上报到了县民政局。今年分配我乡任务57户,涉及221口人,需建房屋160间,其余的43户XX年实施。截止目前,57户都已建成,已建房屋160间;其中买房10户,26间,低保户都已搬入新居。村集体建设有三个村窑场5户10间;花沟3户7间;马沟3户3间,目前,都已建成。XX年全县第一次民政工作现场会中,我乡三个点:窑场村危房改造、花沟村危房改造、敬老院内部管理名列其中。
四是双拥优抚和春节困难群众慰问工作。年初,利用春节走访慰问了部份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庭、困难群众,召开了军烈属座谈会,慰问困难群众130余人,救助金1万余元,为住院五保户优抚对象在保险公司报销药费贰万叁千多元。
五是部门正常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定补、救济及时发放,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接待来访服务对象和群众40多人次,做到热情接待,细心解释,对能办的即刻表态,对一时无法办理的就耐心解释和说服,基本上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
存在问题:
各项救助资金有限,一些困难群众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目前,虽然入了合作医疗,但困难群众没钱看病的仍然很多。
XX年工作安排:
1、完成剩余43户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2、完成敬老院50%入住任务。
3、做好汛期农村土窑、危房的排查和安置工作。
4、完成全年各项救助资金发放,使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到位。
5、做好其它县及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XX年实现农村低保的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无拖欠挪用现象发生。全镇农村低保户586户,保障人口1287人,人均月补差超过71.9元,四个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00.36万元;低保对象经过三榜公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无集体访和越级访现象发生;低保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做到一户一档。对城市低保常补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对非常保对象每季度审核一次。全镇城市低保户267户,享受人口405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55.64万元,人均月补差超过126.7元。无论是农村低保户还是城市低保户,每半年对低保对象入户调查一次,低保动态管理合格率达100%,坚决取消不合格的享受对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到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困难群众的医疗事前、事中、事后救助,医疗救助资金前11个月共发放47.9万元(其中低保户救助39人,救助19.7万元,占救助总额的41.2%)。
二、强化敬老院建设和管理
敬老院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人员职责上墙公开,院内管理公开透明,按照院内“八个一”、院外“十个一”配套的要求,规范敬老院管理秩序;镇政府投资7万元绿化、美化了敬老院,大大改善了敬老院的人居环境。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上半年年院存栏牲猪8头,大大改善了院民的生活。组建敬老院医疗室,码头中心卫生院每周定期安排医务人员为院民检查身体,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权。
三、提高五保供养水平
码头镇民政所能够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五保对象核定从严把关,五保档案规范化管理,五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凭证供养,五保供养资金10.1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镇有五保对象55人,其中集中供养50人,集中供养率达92.4%,对五保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亲情式服务,安全措施齐备,生活有保障。
四、做好救灾大米的发放工作
码头镇民政所今年上半年共接受救灾大米7.05万斤,我所严格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关于印发〈江西省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确保专物专用,按照灾民自救能力分类救助,共救助灾民897户,救助人口2766人。
五、扎实做好基层民政所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码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所建设,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政工作,民政所建设按“六有”(机构、人员、场所、硬件设施、软件设施、培训制度)目标落实到位。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村落社区建设(朱湖村落社区)。
六、切实做好优抚工作
镇民政所及时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做好了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了优抚对象的信访接待工作,有效杜绝了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优抚金发放及时,1-11月发放优抚金52.7万元,发放慰问金800元。同时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扫描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七、统筹兼顾其它各项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殡改的宣传力度。争取了全体镇民对殡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全镇全年无封建迷信活动发生。切实规范丧事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办丧事,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加强村级公益性墓地的规划和建设,朱湖村率先取消了二次棺葬。长咀村1组天井窝并建好了骨灰堂1座,上级民政部门对骨灰堂进行了验收。
大中型水库移民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规范,镇民政所派人定期上门核实移民人口的增减情况,确保移民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全镇有水库移民57人,全年已发放移民补助资金34200元。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建房对象5户的资格认定和材料上报工作,并对XX年资助建房对象进行验收。XX年上半年发放临时救助款4000元。
八、XX年工作打算
XX年,我镇民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救灾扶贫、济贫帮困为重点,搞好优抚和村民自治工作,搞好敬老院的建设,把民政所建成低保人员的家、残疾人的家、优抚对象的家,按照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一是搞好敬老院建设,提高院内经济实力,向以院养院方向迈进;二是进一步健全低保制度和低保档案,做到依法办事、依规章制度办事。
民政办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助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基本职责,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帮扶救助工作。一是按照区里要求,对辖区38户低保家庭进行家庭人员和收入复核,对档案进行进一步的更新管理,并深入到每一户低保家庭中走访调查;二是发放困难学生家庭救助款、“救急难”临时救助金、困难家庭临时救助金共计154,000元整;三是中秋节、春节期间走访困难家庭110户,为困难群体送物资、送温暖;四是协助区住建局发放中低收入家庭预登记档案册90余册;五是协助区残联,完成清泉寨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建设工作,并为160名残疾证到期的残疾人进行换证。
(二)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自查工作。督促14个社区按照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录,逐条对照自查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例如民主决策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完善等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整改;整理完善各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不断完善和补充公开内容,严格规范公开程序。
(三)扎实有序开展社区食堂建设。自迟家社区食堂正式营业以来,平均每天服务市民280人次,其中老年人85人次左右,极大的方便了老年人和社区居民用餐,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我们持续加大调研力度,在各个社区进行多方面考察,为新建社区食堂进行选址,以满足社区居民就餐需求,尤其是保障社区老年人就餐需求。
(四)辖区教育机构检查工作。配合区教体局,联合街道安监对辖区内的多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两家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缺乏有效证件等问题,并针对问题责令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推动了平安校园建设。
(五)组织开展慈善义工活动。举办义工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工商学院公益慈善教研室主任为广大义工授课,同时邀请优秀义工代表与新入会义工分享交流经验,参加义工人数多达100人,传播了义工服务的知识和理念,使义工工作更具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为社会各类群体进行互动服务和帮助;协助区民政局做好爱心捐款工作,协调组织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募捐,共募集爱心捐款376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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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老人使用的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水器之类的小电器进行了查收,以免出现漏电或线路短路造成火灾。殡仪馆和龙虎山陵园管理处分别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安排专人,对焚烧死者生前用品以及上坟祭拜烧纸人员进行监督,以免酿成火灾。
2、在防电方面
县光荣院、高庄中心敬老院、殡仪馆、龙虎山陵园管理处以及综合楼都专门聘请了电工,对用电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和破损插座进行了及时的维修和更换,以免发生漏电,造成人员伤亡。
3、在防盗方面
高庄中心敬老院、殡仪馆、龙虎山陵园管理处都安装了监控设备。高庄中心敬老院在警卫室设两名专职警卫,全天24小时在岗,对出入院人员进行登记。光荣院成立了巡逻队,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逻,确保光荣院及综合楼的安全。天马湖中心敬老院施工基地安排专人看守,谨防建筑材料及其它物品被盗。目前,由于天气寒冷原因,天马湖中心敬老院暂时没有施工。
4、在防爆方面
高庄中心敬老院对化粪池、排污管道和输气管道进行了疏通,避免由于通道不畅,造成大量沼气聚集,发生爆炸。殡仪馆和龙虎山陵园管理处都设立专门人员,对来人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以免有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发生火灾或引起爆炸。殡仪馆还对火化炉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5、在食品卫生方面
高庄中心敬老院和光荣院、殡仪馆均加强了对食堂肉、菜、油等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腐烂、变质食品不进入食堂,同时对使用餐具进行定期消毒,每天对食堂操作间进行一次卫生清扫。
经过两天时间的排查和整顿,我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特别是光荣院、高庄中心敬老院、殡仪馆、龙虎山陵园管理处以及天马湖中心敬老院等单位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处理,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20xx年是自治州“十一五”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自治州民政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州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的各项方针和部署,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七大、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为主线,带领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深化理论武装工作。20xx年,州民政局始终把深化理论武装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增强了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切实提高了对民政工作政策法规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州民政局认真组织会议精神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国务院32号文件及中央关于做好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工作的战略举措,统一思想,明确民政事业发展方向,使民政工作更好地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一年来,州民政局共组织中心组学习24次,组织干部职工理论与业务学习37次,为深刻领会党的发展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州民政局从转变学风入手,切实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制定下发了《州民政局、老龄办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试行)》,突出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的应用能力,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奠定了基矗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严格作息制度,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意识的增强。两项制度受到了州政府机关的高度重视,并被州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在政府机关推广。坚持把开拓精神作为民政事业向深度发展的基石,开展了民政老龄“亮点工程”活动。在充分酝酿,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州民政局、老龄办通过业务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集体讨论、组成工作组到县市进行衔接等方式,确定了全州民政老龄事业的亮点工作,为形成民政事业发展合力,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提供了有效的平台。为确保“亮点工程”的落实,全面启动了民政工作督查机制,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开展督查,并在督查的过程中认真摸索部门开展督查工作的方法,全年开展专项督查4次。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围绕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执政能力,深入开展了宗旨教育。制定了《州民政局党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并根据每个党员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了党员承诺制,形成了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措施。目前全体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良好,承诺事项基本得到落实。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成立了州民政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局党组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了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了老干党支部的管理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制定了《20xx年自治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继续开展了创建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申报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与民政业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监督环境。
二、强化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㈠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长足发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突出城市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按照规范操作、动态管理、定期审核、及时纳入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低保工作制度,实现了分类保障和社会化发放。截止20xx年年底,全州共核定低保对象8011户21538人,其中:特殊保障对象2452人、重点保障对象6660人、基本保障对象1242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540万元。
——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根据中央、自治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安排,州、县市两级民政部门及时开展了调查摸底、标准核定、制度完善和资金筹措等基础性工作,于20xx年7月初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的要求,将年人均纯收入7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因并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劳动能力低下、生存条件恶劣导致贫困的“五类人员”。 对农村保障对象视家庭困难状况不同进行分类施保,采劝实际补差”的办法,以全额补助和差额补助两种形式,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20xx年,全州已有4091户10836人得到保障,7—12月支出保障金164.42 万元。
——扎实开展救灾救济工作。20xx年,全州因低温冷冻、干旱、风雹、病虫害、洪涝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共造成101479人受灾,1823 间房屋倒塌或损坏,4016公顷农作物绝收,21270头只牲畜死亡,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102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080 万元)。灾情发生后,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救灾工作管理体制,认真落实救灾工作责任,迅速转移安置灾民,及时向灾区拨付救灾物资和资金,共拨付各县市救灾救济资金605万元,县市配套救灾救济资金36万元,有效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安排,2007年春,积极组织动员全州各级民政部门牵头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并以多种形式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221户,送去慰问金144.42万元。11月,结合自治区社会捐助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疆开展“送温暖、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广泛动员党、政、军、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力量,踊跃参加捐助活动,全州共接收捐款132.04万元。州、县市党政领导在古尔邦节前先后开展了过节困难群众的慰问活动。
——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全面提升。在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整合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并建立了服务监督机制,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农村五保摸底排查工作,摸清了全州农村五保对象的底数,并按照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有的五保户进行了审批、确认、发证工作。20xx年,全州已保人数1005人(集中供养133人、分散供养872人)。为解决五保对象医疗难的问题,资助全体五保对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资金3万元;针对农村五保对象住房难,将农村五保对象住房纳入抗震安居工程,共为22户五保对象盖房66间2890平方米。
——大力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在农村,各级民政部门把制度建设作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重点来抓,全面规范了申请、公示、审批、发放救助金等工作程序,保证了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共救助2576人次,发放救助金211万元。制定并落实了农村五保老人、无劳动能力的孤寡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贫困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医疗救助制度,全州已有13861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2.4万元。在城市,通过规范医疗救助运作程序,全面规范了救助工作;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广泛筹集医疗救助的资金,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救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20xx年共对城市居民实施大病救助64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6.7万元。
——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对口帮扶、劳动力培训等一系列脱贫措施,20xx年,全州有471户2111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按照“突出重点、收缩战线、到村入户、整村推进”的工作原则,落实了5个重点村以养殖、草料基地建设为主的到村到户扶贫项目。
㈡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了各县市《城市(镇)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阿拉山口口岸城市规划地名工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大词典》博州编的采集、编撰和上报任务。加快了地名数据信息录入工作,建立了县市级地名属性数据库。认真开展了行政界线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博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全长630.4公里、精河县—博乐市全长301公里、温泉县—博乐市全长183公里的界线联检工作任务。按法定程序开展了乡镇行政界线勘定工作,并完成了勘界任务。
——切实规范婚姻登记管理。认真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收养法》。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要求,狠抓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了婚姻登记员的培训考核,对博乐市、农五师兵团的8名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准予上岗。20xx年,全州各婚姻登记处共登记结婚3408对、离婚657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4件。
——进一步加强了殡葬管理和救助管理工作。对全州各县市(乡镇)墓地分布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全州共有墓地211处,依法取缔停止使用的墓地59处,目前继续使用的墓地145处,新增7处。对现有墓地分布使用进行了规划,每处墓地都制作有分布使用图。博乐市编制了20xx年及2011-2020年墓地用地规划;温泉县启动了塔秀乡科克赛汉族生态公墓示范建设工作;博乐市、温泉县分别落实了汉蒙殡仪馆迁址重建和新建的选址工作。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工作。20xx年,州救助站接待求助154人次,实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2人次。
㈢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
——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依法加强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加强了对儿童福利院、综合福利院和老年公寓的投入和建设,先后完成了精河县新建综合福利院和博乐市、温泉县综合福利院改建工程并全部投入使用。自治州老年公寓改建工程即将投入使用,自治州流浪未成年儿童保护中心(救助站)正在建设中。加大了对综合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各县市老年公寓、综合福利院的管理运行工作正常,建立了以家庭养老为基储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养老目标。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稳步发展。新增福彩机14台,新上时彩机5台,完成了所有站点标准化示范建设任务。20xx年,全州福利彩票销售3240万元,募集公益金1134万元,其中州本级公益金259.2万元。按照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投入资金14余万元,开展了“新疆福利彩票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
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有力推动了全州“三个文明”建设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县市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各项村务基本实现一事一公布,特别是对中央及自治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了及时公开和落实,全州16个乡镇的248个村委会中实行村务公开的达100%,其中公开工作比较规范的达到90%以上。我州温泉县、温泉县哈日布呼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决肯村等6个单位被自治区命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根据国家民政部及自治区民政厅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意见,并向自治区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申报了精河县为我州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先后为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厄布得格村、精河县托里乡依吉林哈尔莫墩村和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决肯村赠送价值1.5万元的图书1000余册。自治州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12月初全面启动,成立了州、县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对州、县市、乡镇三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共组织29名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到乌鲁木齐参加了业务培训。
一是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使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到位做好救灾资金的使用和发放;按时按标准做好优抚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及时做好各项救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真正使各项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使各项民政政策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是加大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
(一)我们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目标,做到应保尽保,今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71户,89人,内部调整86户,115人。
(二)努力做好五保分散供养工作。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除每季度按时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外,对他们就医问题给与解决。首先跟卫生院协商,对五保户给以特殊照顾,让他们先入院,预交一少部分住院费,彻底解决他们住院难问题。对特别困难的五保户,有民政所垫资,给与治疗。如孙洼村五保户光经典,5月份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顝关节挫伤,无人照顾,无人护理,因伤情严重在乡卫生院无法治疗转入县医院,民政所为他办理了入院手续,安排了护理人员,更换股骨头一个,花费15000余元,现在已康复出院,住进了敬老院。
(三)督促敬老院搞好三产,增加收入,弥补经费的不足,以改善老人的生活。同时强化敬老院内部管理,目前入住院民55人,院内环境优美,人员安定、团结、祥和。5月份,作为敬老院内部管理先进乡镇,各乡镇民政所工作会议在我乡召开。
三是低保户危草房改造工作。低保户危房改造工作是县政府为民所办十件实件之一,通过调查摸底我乡共有99户低保户符合条件,并上报到了县民政局。今年分配我乡任务57户,涉及221口人,需建房屋160间,其余的43户XX年实施。截止目前,57户都已建成,已建房屋160间;其中买房10户,26间,低保户都已搬入新居。村集体建设有三个村窑场5户10间;花沟3户7间;马沟3户3间,目前,都已建成。XX年全县第一次民政工作现场会中,我乡三个点:窑场村危房改造、花沟村危房改造、敬老院内部管理名列其中。
四是双拥优抚和春节困难群众慰问工作。年初,利用春节走访慰问了部份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庭、困难群众,召开了军烈属座谈会,慰问困难群众130余人,救助金1万余元,为住院五保户优抚对象在保险公司报销药费贰万叁千多元。
五是部门正常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定补、救济及时发放,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接待来访服务对象和群众40多人次,做到热情接待,细心解释,对能办的即刻表态,对一时无法办理的就耐心解释和说服,基本上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
存在问题:
各项救助资金有限,一些困难群众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目前,虽然入了合作医疗,但困难群众没钱看病的仍然很多。
XX年工作安排:
1、完成剩余43户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2、完成敬老院50%入住任务。
3、做好汛期农村土窑、危房的排查和安置工作。
4、完成全年各项救助资金发放,使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到位。
5、做好其它县及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XX年实现农村低保的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无拖欠挪用现象发生。全镇农村低保户586户,保障人口1287人,人均月补差超过71.9元,四个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00.36万元;低保对象经过三榜公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无集体访和越级访现象发生;低保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做到一户一档。对城市低保常补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对非常保对象每季度审核一次。全镇城市低保户267户,享受人口405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55.64万元,人均月补差超过126.7元。无论是农村低保户还是城市低保户,每半年对低保对象入户调查一次,低保动态管理合格率达100%,坚决取消不合格的享受对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到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困难群众的医疗事前、事中、事后救助,医疗救助资金前11个月共发放47.9万元(其中低保户救助39人,救助19.7万元,占救助总额的41.2%)。
二、强化敬老院建设和管理
敬老院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人员职责上墙公开,院内管理公开透明,按照院内“八个一”、院外“十个一”配套的要求,规范敬老院管理秩序;镇政府投资7万元绿化、美化了敬老院,大大改善了敬老院的人居环境。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上半年年院存栏牲猪8头,大大改善了院民的生活。组建敬老院医疗室,码头中心卫生院每周定期安排医务人员为院民检查身体,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权。
三、提高五保供养水平
码头镇民政所能够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五保对象核定从严把关,五保档案规范化管理,五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凭证供养,五保供养资金10.1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镇有五保对象55人,其中集中供养50人,集中供养率达92.4%,对五保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亲情式服务,安全措施齐备,生活有保障。
四、做好救灾大米的发放工作
码头镇民政所今年上半年共接受救灾大米7.05万斤,我所严格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关于印发〈江西省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确保专物专用,按照灾民自救能力分类救助,共救助灾民897户,救助人口2766人。
五、扎实做好基层民政所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码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所建设,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政工作,民政所建设按“六有”(机构、人员、场所、硬件设施、软件设施、培训制度)目标落实到位。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村落社区建设(朱湖村落社区)。
六、切实做好优抚工作
镇民政所及时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做好了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了优抚对象的信访接待工作,有效杜绝了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优抚金发放及时,1-11月发放优抚金52.7万元,发放慰问金800元。同时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扫描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七、统筹兼顾其它各项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殡改的宣传力度。争取了全体镇民对殡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全镇全年无封建迷信活动发生。切实规范丧事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办丧事,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加强村级公益性墓地的规划和建设,朱湖村率先取消了二次棺葬。长咀村1组天井窝并建好了骨灰堂1座,上级民政部门对骨灰堂进行了验收。
大中型水库移民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规范,镇民政所派人定期上门核实移民人口的增减情况,确保移民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全镇有水库移民57人,全年已发放移民补助资金34200元。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建房对象5户的资格认定和材料上报工作,并对XX年资助建房对象进行验收。XX年上半年发放临时救助款4000元。
八、XX年工作打算
XX年,我镇民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救灾扶贫、济贫帮困为重点,搞好优抚和村民自治工作,搞好敬老院的建设,把民政所建成低保人员的家、残疾人的家、优抚对象的家,按照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一是搞好敬老院建设,提高院内经济实力,向以院养院方向迈进;二是进一步健全低保制度和低保档案,做到依法办事、依规章制度办事。
民政办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助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基本职责,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帮扶救助工作。一是按照区里要求,对辖区38户低保家庭进行家庭人员和收入复核,对档案进行进一步的更新管理,并深入到每一户低保家庭中走访调查;二是发放困难学生家庭救助款、“救急难”临时救助金、困难家庭临时救助金共计154,000元整;三是中秋节、春节期间走访困难家庭110户,为困难群体送物资、送温暖;四是协助区住建局发放中低收入家庭预登记档案册90余册;五是协助区残联,完成清泉寨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建设工作,并为160名残疾证到期的残疾人进行换证。
(二)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自查工作。督促14个社区按照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录,逐条对照自查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例如民主决策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完善等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整改;整理完善各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不断完善和补充公开内容,严格规范公开程序。
(三)扎实有序开展社区食堂建设。自迟家社区食堂正式营业以来,平均每天服务市民280人次,其中老年人85人次左右,极大的方便了老年人和社区居民用餐,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我们持续加大调研力度,在各个社区进行多方面考察,为新建社区食堂进行选址,以满足社区居民就餐需求,尤其是保障社区老年人就餐需求。
(四)辖区教育机构检查工作。配合区教体局,联合街道安监对辖区内的多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两家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缺乏有效证件等问题,并针对问题责令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推动了平安校园建设。
(五)组织开展慈善义工活动。举办义工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工商学院公益慈善教研室主任为广大义工授课,同时邀请优秀义工代表与新入会义工分享交流经验,参加义工人数多达100人,传播了义工服务的知识和理念,使义工工作更具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为社会各类群体进行互动服务和帮助;协助区民政局做好爱心捐款工作,协调组织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募捐,共募集爱心捐款376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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