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投资定律12条,值得收藏今天大...(“币圈”第一传销诈骗案宣判!269万平台注册会员被“埋”,涉案加密资产高达270亿元),巴菲特投资定律12条,币圈第一传销诈骗案,269万平台注册会员被埋,涉案加密资产270亿元
今天大家不用花几百万美元,下文就是巴菲特关于投资的12个见解:
1、利用市场的愚蠢进行有规律的投资
2、买价决定报酬率高低,即使长线投资也是如此
有些人以前从来不关注公司的估值,看见涨了就追,跌了就割肉。在公司股价处在较低价格买入,收入跟买价成正比。
3、利润的复合增长与交易费用和税负的避免使投资人受益无穷
我们大多数人可能木在乎过税务问题,但是我们每天的衣食住行都在缴纳着税务。举一个例子:比我一辆十万左右的汽车我们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10%的消费税,以及车船使用税等。合理避税就是增加了自己的资产。
4、不在意一家公司来年可赚多少,仅有意未来5至10年能赚多少。
这就是巴菲特一生践行的“价值投资”理念,不争一时半会的利益得失。让时间做价值投资的朋友。
5、只投资未来收益确定性高的企业。
投资中过程,首先选择什么样的行业,公司是否有“护城河”是否能持续盈利。都是对未来收益有很大关系。
6、通货膨胀是投资者的最大敌人
这是因为通货膨胀时,市场货币充余,货币流动性增加,市场物价上涨,理财投资出现泡沫,必然导致经济状态继续发生周期性变化,好景不会长,后市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金融危机。
7、价值型与成长型的投资理念是相通的;价值是一项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而成长只是用来决定价值的预测过程,价值投资跟成长型投资都是对未来企业持续稳定发展跟成长价值的预测。
8、投资人财务上的成功与他对投资企业的了解程度成正比。
9、"安全边际"从两方面协助投资:首先是缓冲可能的价格风险;其次是可获得相对高的权益报酬率。
10、拥有一只股票,期待它下个星期就上涨,是十分愚蠢的。
11、.就算联储主席偷偷告诉我未来两2年的货币政策,我也不会改变我的任何一个作为。
12、不理会股市的涨跌,不担心经济情势的变化,不相信任何预测,不接受任何内幕消息,只注意两点:A.买什么股票;B.买入价格。
大道至简,投资可以很简单。大家好好研习巴菲特,你离投资成功也不远了!
华夏时报记者胡金华 上海报道
始于2017年的一场轰轰烈烈的币圈“造富”运动,让多少人期望借发币、炒币以及传销等非法手段实现 “一夜暴富”的梦想,而伴随着国家金融监管持续的强力整顿,2020年11月26日,由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二审(也是终审)刑事裁定书,为还幻想在币圈“混迹”的人敲响了警钟。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当日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陈波、丁赞清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下称“刑事裁定书”),近两万字的庭审记录,为外界揭开了这个在币圈曾经“大名鼎鼎”的Plus Token数字货币传销项目的诞生与覆灭。其中14名主要团伙成员分别被量刑宣判,被国库收缴的加密数字货币品种则包括比特币(BTC)31.42万个,比特现金(BCH)11.75万个,达世币(DASH)9.60万个,狗狗币(DOGE)110.60亿个,莱特币(LTC)184.77万个,以太坊(ETH)917.42万个,柚子币(EOS)0.51亿个,瑞波币(XRP)9.28亿个,涉案金额以当下上述币种市值计超过42亿美元(逾270亿人民币)。
“这一起案件应该可以说是自加密数字货币在国内出现并交易以来,涉案金额已经达到并超过某些P2P领域大案要案的数字,而且也是一起以区块链之名行数字货币诈骗之实的典型案例。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这一案中,无论是以陈波为首的诈骗团队以及亲友等,还是多达269万名的平台注册会员,以及被波及的其它加密资产市场中的投资者,没有人从中受益。”11月28日,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永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
PlusToken“覆灭记”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以两万字的笔墨,将这一新型诈骗项目的来龙去脉讲得一清二楚。
该项目发展到覆灭的经过则是2018年初,陈波打着区块链的概念策划了Plus Token开展传销活动,并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APP,并成立了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2018年8月,陆万龙加入Plus Token,负责介绍、对接其他区块链领域活动的主办方、新闻媒介来扩大影响力,Plus Token对外宣称拥有实际并没有的“智能狗搬砖”功能,用户需要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才能开启“智能狗”获得收益,并且会员间形成上下线层级,有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有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等三种收益方式,并以此进行返利;2019年1月,为逃避法律打击,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并继续传销,在从2018年4月到2019年6月的14个月里,Plus Token注册会员269万个,最大层级达3293层。
2019年6月27日至28日,陈波被我国公安机关抓获,而陈滔在明知陈波被抓获,相关数字货币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积极与陆姣龙进行合谋,转移、窝藏比特币(BTC)1378个、达世币(DASH)112个、狗狗币(DOGE)1224万个、莱特币(LTC)3334个、比特现金(BCH)397个、柚子币(EOS)30万个、以太坊(ETH)2777个。甚至在此后,仍有数字货币转入Plus Token钱包地址。
“陈波是Plus Token的核心人物,起着发起、策划、操纵作用;丁赞清是二号人物,非法获利人民币615万余元(其中通过王某甲变现平台数字货币298万元,另该获利不包含陈波为其购买保险的费用)及陆地巡洋舰汽车一辆;彭一轩在传销组织中承担协调、宣传的作用,积极参与盛世联盟社区,并且发展下线会员69层,共239185个会员账号,非法获利至少292.5万元;谷智江负责盛世联盟社区的日常管理,发展下线会员35层54165个会员账号,合计变现200余万元,其中63万元购买奔驰轿车一辆;袁园协助陈波管理后台员工的后勤保障,此外还有财务工作(在拨币组需要数字货币时,使用库神钱包给拨币组拨币);陆姣龙是后台工作组组长,协助袁园的工作。在陈波等人被抓后,与刘帅、陈滔等人合谋转移数字货币(案发时价值1.5亿余元),工作期间以工资的形式非法获利9.6万元;陆万龙在2018年8月加入后,积极策划、组织Plus Token全球启动大会等活动,并利用自身资源在各大媒体发布新闻公开宣传推广Plus Token,陈波给陆万龙共205万元推广费用,陆万龙从中获利45万元,案发后陆姣龙将450个比特币的钱包地址助记词告诉关押在柬埔寨移民局拘留所的陆万龙;郑敬带领技术团队负责APP和网站的开发和运维,2018年底将工作交接给王仁虎团队后离开Plus Token;王仁虎接替郑敬负责Plus Token平台运维和升级;贺思思负责Plus Token的客服工作,回复会员的咨询、帮助会员修改密码、汇总会员提出的平台故障等问题,非法获利人民币13.8万元;刘佳是拨币组副组长,工作为审核提币申请。2019年3、4月份之后多次使用库神向平台系统钱包地址转币;刘帅先在客服组工作,后来到拨币组工作,负责管理并使用库神向系统钱包地址转币,汇总所在班次使用数字货币情况以及审核会员的提币申请;彭波、伍见红是拨币组员工,2018年11月份到Plus Token,分别非法获利人民币8万余元。”对于Plus Token14个主要成员的传销分工,11月26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中一一列明。
而对于赃款流向,本报记者梳理了解到,截至案发,陈波除以数字货币支付推广费用、工作人员费用外,另外变现1.45亿元,已查明其中1.27亿元赃款部分流向为,转给被告人袁园父母总计1047万元;购买三辆汽车共250万元,给弟弟陈谦买72万元玛莎拉蒂一辆和105万元路虎揽胜一辆,73万元给丁赞清买丰田陆地巡洋舰一辆;1902万元用于购买房产11套。
针对上述的犯罪事实,根据盐城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在今年9月做出的一审判决中,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其后这些被告人分别以量刑过重进行上诉,而此次的终审判决中,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安跨国追捕新型诈骗案犯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被业界视为币圈第一传销诈骗案的Plus Token项目,在刑事裁定书书中,同样揭开了国家公安为了打击此类新型传销诈骗案,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案发后,2019年7月5日,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袁园、王仁虎由瓦努阿图遣返后被抓获归案;同年6月28日,被告人谷智江在湖南被抓获归案;6月29日,被告人彭波在香港西九龙口岸被抓获;7月5日,被告人刘佳回国投案;7月31日,被告人陆万龙由柬埔寨遣返后被抓获归案;8月13日,被告人郑敬在长沙被抓获归案;8月15日,被告人刘帅、陈滔分别经电话通知后到案;8月23日,被告人陆姣龙、贺思思、伍见红回国投案,上述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目前已查证属实。”刑事裁定书如是表述。
11月29日,上海资深加密数字货币市场分析师王恒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指出,如Plus Token项目一般,2018年是一个分水岭,在2018年之前,由于金融监管对于ICO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很多币圈发行项目都是在国内举行,但是随着2017年9月20日央行将ICO定性为非法活动之后,后来新出现的项目全都“跑到”境外去了,尤其像柬埔寨、迪拜、印尼、越南、日韩等等东亚、东南亚、中东等国家,核心人员及服务器等在境外,但是宣传推广团队都在国内。
“对于加密数字资产而言,即使在目前,我们做研究的也很难区分市场上数千种数字资产的投资价值,因此对于像这些山寨的项目也基本不对其进行研究,只将其归为高风险币种。”王恒受访时也坦言。
而对于两百多万会员的会员诈骗损失,高永峰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会存在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三种赃物处理情形。没收的应当是一律上缴国库,对于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款物,依法不应当退回、退赔,或者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退回、退赔的,也应当上缴国库。
“对于上缴国库的财物,如果是钱款的话,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就要由相关的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数字货币虽然有价值,但是毕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钱款,不能直接上缴国库,存在拍卖变现的必要。对于应当退回、退赔的账务,应当退还给受害人。对于新型数字货币要疏堵结合,犯罪分子就是盯住了受害人求变求新求富及贪图小利的弱点,在政策尚不明朗、坊间各种说法杂陈的情况下,借金融创新之名谋不义之财,对此,政策引导及法律规范的跟进都不可少。”11月30日,高永峰受访时表示。
▪8月8日,伴随着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的一纸宣判,由孙和峰、范广君等人构筑的“帝盟国际”传销网络宣告覆灭,孙和峰、范广君等6人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法院判处5年6个月、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游戏股票“包赚不赔”
人们的理财意识增强,于是开始琢磨着怎么进行投资理财。俗话说,理财有风险,有赚就有赔。然而,2012年3月,周先生却发现了一款只涨不跌的网络游戏理财产品,且投入积分越多,赚得就越多。
经过咨询,周先生了解到这是一个自称“帝盟国际游戏股”的理财产品。帝盟国际操盘手介绍说,该虚拟股票购买分5个档次,分别为1300元、2600元、7800元、15000元和3万元。其中一半用来购买该股票,另一半作为会员费交给帝盟国际公司。会员购买前要在网站上注册账号,所赚的钱在公司网站上以电子游戏股票的形式体现。购买的股票每股为0.1元,每天涨幅在0-0.02元不等,只涨不跌。当股价达到一定金额时,电子游戏股票将进行拆分,股价重回0.1元。公司在交易时收取15%的手续费。此外,若会员继续发展下线会员,公司设3项奖励,即提成奖、组织奖和管理奖。
根据对方的演示,如果周先生投入2600元,那么1300元将购买股票,如果每天涨一分的话,每天就有130元的静态收入,如果再加上动态的奖励,那么投资收益将非常可观。想到这里,周先生拿出了1.5万元购买了虚拟股票。
4个月狂掠1.2亿元
然而,从4月初开始,公司就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限制股票上涨、卖股、提现。4月28日,当周先生想将账号里的收益取出一部分时,却发现提现系统关闭。至6月5日,网站彻底关闭。感觉受骗的周先生于是向深圳市公安机关举报。
警方侦查发现,帝盟国际公司由孙和峰、范广君创建,并在香港注册,相对应的网站服务器则设在国外。自2012年2月8日设立到当年6月5日关闭,不到4个月的时间,帝盟国际收到的会费总金额为1.2025亿元。扣除相关费用及返还会员的奖金4790万元,孙和峰、范广君非法获利7055万元。
2012年6月,相关人吴其平、龙运灿等被公安机关抓获。9月24日,孙和峰、范广君也被刑拘,随后被依法逮捕。
“帝国”覆灭主犯获刑
今年3月,洪江市检察院就孙和峰、范广君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提起公诉,经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洪江市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和8月分别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利用网站平台及虚拟电子游戏股票,要求参加者以购买电子游戏股票和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孙和峰、范广君等人5年6个月、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100万元不等。此外,法院还判决对相关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未退赃款,予以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