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贺兰县、永宁县
发布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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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
一、招生任务
今年全县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5093名,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4310名。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招生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具体负责片区内招生工作,细化招生方案,必须服从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安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增减入学条件。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建立健全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机制,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
三、招生细则
(一)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1)公办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及以上居住在贺兰县的城乡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前)。
(2)民办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及以上居住在贺兰县的城乡适龄儿童,生源数量不足的情况下须经银川市教育局批准后扩大至银川市域范围内招生。
2.县城小学片区确定方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片区正常入学:
(1)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贺兰县城购房;或适龄儿童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贺兰县城购房(此文所有“购房”指购买住宅用房),且所购房手续齐全的。
(2)房产证(不动产证)产权共有人有多个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或本人产权占比不低于51%(此条政策2025年将调整到调剂入学条件中)。
(3)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贺兰县城购买商业用房且自行经营的;或适龄儿童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贺兰县城购买商业用房,且自行经营的(父亲和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住宅用房,且经营证照取得时间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目前正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
以上3种情况购房时间(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1)-(5)排序统筹调剂入学:
(1)符合照顾政策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2)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时间晚于2023年12月31日的。
(3)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未在贺兰县城购房,但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贺兰县城购房的。
(4)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贺兰县城购买商业用房(名下无住宅房)未自行经营或租赁他人经营的。
(5)房产证(不动产证)产权共有人有多个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或本人产权占比低于51%(此条作为过渡政策只执行2024年一年,产权取得时间截止为方案发布之日前)。
以上5种情况,片区内学校有学位的,可对应片区入学,片区内学校无学位的,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3.入学提供材料
(1)县城购房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契税发票。未办理房产证的一手全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一手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贷款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过户手续必须齐全。公证书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2)外来随迁子女: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3)农村小学:户口簿。
(4)民办小学:户口簿,外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居住证。
4.招生流程
(1)网上登记。
登记方式有以下四种:
方式一: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以下简称“平台”)——选择“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
方式二:打开“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填报信息。
方式三:打开“我的宁夏”APP——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方式四:打开“宁夏政务服务网”——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立即申请”。
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规定的入学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辖区学校审核、报名。
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没有被录取,或者是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根据县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招生计划及生源范围
(1)贺兰一小一年级计划招收440人。
生源范围:①利民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朔方南街以西;②利民西路以北、桃林南街以东、居安西街以南、富兴南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贺兰一小片区学生可选择九小校区就读)
(2)贺兰一小(九小校区)一年级计划招收220人。
生源范围:①居安西街以北、109国道以东、银河西路以南、富兴南街以西;②银河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光明路以南、茂源街(步行街)以西;③光明路以北、桃林北街以东、桃源路以南、茂源街(步行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3)贺兰二小一年级计划招收440人。
生源范围:①利民东路以北、朔方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朝阳南街以西;②银河东路以北、茂源街(步行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习岗北街以西;③桃源东路(金河大道)以北、朔方北街以东、如意湖东路以南、习岗北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贺兰二小(十小校区)一年级计划招收330人。
生源范围:①桃源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如意湖东路以南、朔方北街以西;②如意湖东路以北、湖东巷以东、创业路以南、习岗北街以西。
(5)贺兰三小一年级计划招收22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利民西路以南、富兴南街以西;②利民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居安西街以南、桃林南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6)贺兰四小一年级计划招收33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利民东路以南、朔方南街以西;②丰庆西路以南、109国道以东、德胜东路以北、华美街以西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7)贺兰五小一年级计划招收150人。
生源范围:虹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丰庆西路以南、109国道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8)贺兰六小一年级计划招收330人。
生源范围:①桃源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安兴路以南、富兴北街以西;②光明村户口无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
(9)贺兰七小一年级计划招收220人。
生源范围:①利民东路以北、朝阳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习岗南街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北、习岗街以东、创业东路延伸段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10)贺兰八小一年级计划招收20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东路以北、朔方南街以东、利民东路以南、习岗南街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南、华美街以东以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11)贺兰十一小一年级计划招收200人。(新增学校)
生源范围:①如意湖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创业东路以南、湖西巷以西;②安兴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北辰路以南、富兴北街以西。
(12)贺兰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495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西路以北、虹桥北街以东、清源路(G6京藏高速公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②清源路(G6京藏高速公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桃源西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③银河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桃源西路以南、桃林北街以西;④银河西路以北、桃林北街以东、光明西路以南、友爱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13)贺兰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一年级计划招收100人。
生源范围:原经济桥村、黎明村、团结村、奥莱小镇和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的适龄儿童。
为了使县域内更多学生能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经与银川二十一小总校协调,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一年级面向全县范围招生,有此意愿的家长在网上登记报名时,可在“其他情况说明”中填写“就读奥莱小学”。
(14)贺兰德胜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550人。
生源范围:贺兰山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虹通路以南、109国道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含沙渠村户籍适龄儿童,天山熙湖、世茂璟悦府除外)。
(15)银川西夏德胜小学(民办)一年级计划招收228人。
生源范围:贺兰县域内幼儿园毕业有意愿就读该校的适龄儿童。
生源不足时根据银川市教育局批准意见在银川市域范围内招生。
(16)其他情况
①和平村户口无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二小、贺兰七小、贺兰二小(十小校区)。②红旗村户口无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七小、贺兰八小。③新平村、五星村户口无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七小、贺兰二小(十小校区)。④新胜村户口无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四小、贺兰八小。
(17)其他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一年级招生工作。
6.缓学
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一般在8-14周岁。
(二)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
(1)本县小学毕业生。
(2)户籍或购房在本县的非本县小学毕业生。
(3)外来随迁子女。
2.片区确定方法
(1)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片区确定方法与小学相同(北塔中学除外)。
(2)非本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转学流程办理手续,根据初中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北塔中学除外)。
3.入学材料
(1)县城购房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契税发票。未办理房产证的一手全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一手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
二手贷款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过户手续必须齐全。公证书不能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2)外来随迁子女: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4.招生流程
(1)公办中学:贺兰县七年级新生入学及转学工作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进行。
(2)民办中学:意愿就读银川市三区民办中学的,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入学平台更改报名信息。信息登记完成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由民办学校复核报名条件。
5.招生计划和生源范围
(1)贺兰一中(五中校区)七年级计划招收1080人。
生源范围:①德胜东路以北、109 国道以东、丰庆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金山小学金山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民乐小学京星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⑤新胜、红旗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2025年秋季招生贺兰一中(五中校区)生源范围调整为:①德胜东路以北、109国道以东、丰庆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居安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③居安东路以北、朔方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④金山小学金山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⑤民乐小学京星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⑥新胜、红旗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2)贺兰一中(六中校区)七年级计划招收770人。
生源范围:①银河东路以北、朔方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②桃源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创业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立岗小学、兰光小学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民乐小学非京星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
(3)贺兰二中七年级计划招收880人。
生源范围:①桃源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北辰路以南、富兴北街(延伸段)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②县城小学无贺兰县城购房的小学毕业生;③奥莱小学、铁东小学、铁西小学、常信小学、银光小学、通昌小学、潘昶小学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金山小学非金山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
(4)贺兰三中七年级计划招收20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三中小学部、欣荣小学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②暖泉小学非暖泉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
(5)贺兰四中七年级计划招收88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桃源西路以南、富兴街以西;②银河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朔方北街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暖泉小学暖泉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和平、新平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2025年秋季招生贺兰四中生源范围调整为:①丰庆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桃源西路以南、富兴街以西;②居安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朔方街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暖泉小学暖泉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和平、新平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6)贺兰七中(银川二中教育集团贺兰分校)七年级计划招收20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山路以北、虹桥路以东、大连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②大连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丰庆路以南、109国道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贺兰五小、德胜实验小学无贺兰县购房的毕业生。
(7)北塔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30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山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大连路以南、虹桥路以西(含沙渠村户籍)区域内购房的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②学生父亲或母亲在上述片区购买住宅用房的非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
购房时间必须在 2023年12月31日前,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在北塔片区购房的非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登记办法:先进入学籍所在县(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将“是否在原县(区)就读”选为“否”,然后进入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公办初中入学”—“贺兰县”—“银川市北塔中学(非贺兰县学籍)”注册并登记报名信息,等待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登记时间:7月8日—12日。
录取办法:按照北塔中学给贺兰县名额,在贺兰县学籍符合购房条件的学生招录完成后,非贺兰县学籍学生以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招录,录满为止。其余学生一律调剂到贺兰七中就读。
允许符合北塔中学招生条件的学生选择就读贺兰七中,予以调剂。
(三)特殊情况说明
1.贺兰县体育中心计划招生55名贺兰县小学毕业的体育特长生,根据学位及训练项目统筹安排在贺兰四中、二中就读。初中体育特长招生由贺兰县体育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由纪委监委、教体局进行全程监督。测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体局,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后予以招录。
2.无县城购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实行一址对应多校、相对就近调剂入学(调剂以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可供调剂入学的学校如下:贺兰五小、贺兰七小、贺兰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贺兰二中、贺兰三中。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上学校入学。
3.同一房址三年内在片区已有入学学生的,不能再按所在片区入学(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4.2024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如因政策调整造成的一家多孩不同校的情况,家长可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转学
(一)转学对象。因在县城购房或外来随迁人员在贺兰县务工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二)所需材料。与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
(三)转学时间及地点。办理时间及地点见《贺兰县2024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以下简称“转学公告”)。
(四)转学流程。按照“转学公告”要求,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规定的入学材料原件到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审核(具体要求见“转学公告”),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七年级空余学位根据县内招生完成情况确定)。
(五)转学规定。
1.秋季转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教育体育局核验证件、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转学学生不能确保按片区分配,学校年级学位不足的由教育体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各学校接收转学学生应符合《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宁教规发〔2024〕2号)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学校须为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及时办理网上学籍转接手续,不得拒绝接收;每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到开学后1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证件核验和就读学校分配。
3.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加强日常学籍管理,严格规范转学工作,原则上九年级不得办理转学,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
4.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5.因县城内学校学位紧张,转入学生应服从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6.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贺兰县居住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贺兰县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县城内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同城内转学。
五、招生规定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统筹制定招生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和报名工作。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中涉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小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为民办初中学校提供学生学籍信息。对新招收的学生要做好义务教育建档工作,完善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禁止为不足入学年龄学生注册学籍。
(三)加强特殊群体入学保障。
1.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户籍地址或监护人单位在贺兰县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学生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和学位情况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各校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政策。
3.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协调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片区学校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四)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优化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优化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程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开学后由学校集中收集。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强化招生工作监督。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贺兰县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应收尽收,不得人为设置门槛拒收。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招生,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以及义务教育未均衡分班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等处罚。要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设置标准,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
(六)重视招生宣传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围绕政策制定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努力营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本实施方案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贺兰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表
永宁县
招生要求
1.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招生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2.2024年小学入学年龄截止2018年8月31日。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核查相关信息后至教体局备案,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根据辖区义务教育学校生源状况控制班级数和班额,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要求,原则上自2024年起小学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阳光分班、均衡分班,公开分班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合理调配教师,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
4.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生态移民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来随迁子女集中的地区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永宁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6.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分类安置和入学动员工作,做到“一人一案”。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7.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安排学籍管理员负责及时注册小学学籍、录取初中学籍(小学毕业学生由原小学负责与录取的学校对接,确保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就读),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8.严肃招生入学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禁令,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借读生或以托管帮扶、合作办学等名义变相招收代培生,严禁收取借读费。
9.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常态化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措施的通知》(宁教办函〔2024〕68号),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对核实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 “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账和“一生一表”工作档案,抓好劝返复学工作。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大劝返、“千名教师访万家”动员等活动,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全部返校就读。教体局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落实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政务服务网,将本级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与受理页面对接,按照“最小必须”原则整合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公布招生入学政策和咨询热线电话,让家长和社会广泛知晓,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中小学招生报名、材料审核事项“一网通办”,实现“阳光招生”。
11.永宁三沙源上游学校按照“公民同招、属地管理”原则,优先招录法定监护人在三沙源1-19区购房且具有银川市辖区(三区两县一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具有永宁县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空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面向银川市录取,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
备注:永宁县第四小学借读在第三小学的学生2024年秋季开学至四小就读。
(二)初中招生计划
(三)高中招生计划
2024年永宁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936人。按校分配计划为:永宁中学20个教学班招生1000人,永宁二中20个教学班招生1000人,永宁县职业教育学校4个普高班招生200人,永宁上游高级中学16个教学班576人,永宁县文昌中学4个教学班招生160人。
普通高中招生原则、录取办法由永宁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订实施方案。
工作要求
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千家万户,社会影响极大。各学校要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于6月28日前报教体局基教室。同时各学校要把招生工作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加强招生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原则玩忽职守,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永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细则
根据《永宁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招生工作细则:
一、小学招生
(一)报名途径
适龄儿童实行个人网上登记、学校核验证件、确认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途径共三种:一是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中小学/幼儿园”选项后进入相应端口报名;二是登录“我的宁夏”政务APP首页,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网上申报”后,进入相应端口报名;三是进入宁夏政务服务网—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板块后选择相应端口报名。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永宁县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永宁县的外来随迁子女。
(三)学片确定办法
1.永宁县本地户籍
(1)适龄儿童具有永宁县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户主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迁户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公示片区就读。
(2)具有永宁县户籍但迁户时间晚于2023年12月31日、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由教体局结合实际情况调剂入学。
(3)同一房址三年内已有入学学生的,2024年不能按所在片区入学(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小学入学自2024年起,同一房址入学年限将逐年增加,直至同一房址六年之内允许一个孩子入学(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
2.外来随迁子女
永宁县外来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就近选择有空余学位的片区内小学入学;片区内没有空余学位的,调剂入学。
(四)入学材料
1.永宁县城镇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产材料、体检单。儿童与户主关系属于挂靠其他亲属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户口及居住材料。
2.永宁县乡镇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永宁县房产交易中心购房合同、租房备案合同等居住证明材料)、体检单。
3.永宁县外来随迁子女:购房的提供房产材料、户口簿、体检单;租房的提供居住证(或永宁县房产交易中心租房备案合同)、户口簿、体检单。
4.其他享受优抚政策的须提供在职单位上级部门等的证明材料。
(五)招生流程
1.永宁县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永宁县的外来随迁子女,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25日通过微信“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我的宁夏”APP、宁夏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端口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2.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将于2024年8月30日前通知符合招生政策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二、初中招生
(一)报名途径
永宁县或非永宁县小学毕业生实行个人网上登记、学校核验证件、确认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途径共三种:一是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中小学/幼儿园”选项后进入相应端口报名;二是登录“我的宁夏”APP首页,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网上申报”后,进入相应端口报名;三是进入宁夏政务服务网—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板块后选择相应端口报名。
(二)招生对象
本县小学毕业生;非本县小学毕业但户籍或购房在本县;外来随迁子女。
1.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次序分先后)
(1)有直升政策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口初中。
(2)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永宁县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3)适龄学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迁户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永宁县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
(3)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永宁县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购房(含商品房)在永宁县的外来随迁子女;
(5)空挂户、挂靠其他亲属的永宁县户籍适龄儿童;
(6)在永宁县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7)参与民办初中摇号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三)学片确定办法
采取小学对口直升及划片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1.对口直升:永宁县部分小学采取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的办法升学,具体如下:
(1)银子湖学校小学部、三沙源小学、丰盈小学、通桥小学对口直升银子湖学校;
(2)望远小学、蓝山小学对口直升永宁县第五中学;
(3)李俊小学、新华小学、胜利小学、征沙渠小学对口直升第四中学;
(4)园艺小学、木兰小学、武河小学(限闽宁镇户籍)对口直升闽宁中学;
(5)闽宁第二小学、原隆小学、玉海小学、西滩小学、玉泉营小学对口直升闽宁第二中学;
2.除对口直升学校外,其余小学的毕业生分配按照划定片区入学。
3.初中招生执行同一房址三年内入学一个学生政策(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
(四)入学材料
1.商品房:提供户口薄、房产证(不动产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户口薄、永宁县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和契税发票)。
2.小产权房:提供户口薄、拆迁协议。
3.公租房、廉租房:提供户口薄、县相关部门或永宁县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证明。
4.二手房:提供户口薄、永宁县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买卖合同,购置交易的银行流水、票据、契税发票。
5.租住房:提供户口薄、租房协议、永宁县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外省(外县市)需提供户口薄、居住证。租住房片区学校如学位已满,调剂入学。
6.非永宁县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或义务教育证书。
(五)招生流程
1.永宁县辖区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2024年5月15至30日完成毕业生信息采集。7月1日至7月10日登陆平台选择是否参加永宁县公办初中分配。居住在永宁县的外地小学毕业生,于7月1日至7月25日通过微信“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我的宁夏”APP、宁夏政务服务网选择“非永宁县毕业生”入口,完成注册登记,网上信息登记完成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通过后,视为公办初中报名成功。
2.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将于8月30日前通知符合招生政策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六)民办学校招生
1.永宁三沙源上游学校:法定监护人在三沙源1-19区购房且具有银川市辖区(三区两县一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具有永宁县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登陆平台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七年级电脑派位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时间另行通知。
2.选报银川市其他县区(市)民办学校:可参照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政策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三、转学
秋季转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片区学校核验证件的方式进行,如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体局按实际情况调剂入学。转入望远地区小学的学生安排到丰盈小学、蓝山小学就读,转入县城、望远地区的初中学生全部安排到第四中学,转入闽宁地区的初中学生全部安排到闽宁二中就读。
(一)可申请转学的对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在县域内购房或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外来随迁人员在县域内务工,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县域内中小学就读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乡村就读学生因房产或监护人工作发生变动,可予以办理转学。
(二)所需材料与入学一致
(三)转学流程
家长于7月11日至8月20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待永宁县教体局在平台审核分配后,家长及学生可按短信提示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二手房过户手续必须齐全)或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到教体局指定地点集中办理转学手续,根据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四)转学规定
1.中小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应符合《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转出、转入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学籍手续的转接,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网络学籍转接。
2.因永宁县部分学校学位紧张,转学学生应服从教体局统一调配,如不到调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3.中小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原则上不得突破相关班额规定。
4.转学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和空挂学籍现象。
5.原则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外省转入。
6.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四、本细则由永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永宁县2024年中小学学片公示
一、学片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址对应,公办中小学按学片和对口直升进行招生,民办中小学按照《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执行。
二、学片边界的街(巷)如无另外说明,均以街(巷)的中轴线为准来确定以南、以北或以东、以西。
三、农村户籍(拆迁户、望远地区除外)小学不再单独划分片区,直接到对应户籍的乡镇(村)小学入学。
四、中学学片除对口直升外的小学,其余小学毕业生均以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对应学片入初中就读。
五、户籍不在永宁县的随迁子女,有稳定住所(且居住证符合条件的),按住所学校空余学位就近入学,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初中全部安排在第四中学就读。
永宁县2024年小学学片
一、永宁县第一小学
1.胜利路以南—永和路以北,汉延渠以东—宁和南街以西;
2.纳家户新村及庄点、南北全村、旺全村。
二、永宁县第二小学(南校区)
1.永和路以北—胜利路以南,宁和南街以东—宁丰街以西。
三、永宁县第二小学(北校区)
1.迎宾大道以南—胜利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宁和北街以西;
2.永泰家园一期、永泰家园A区、幸福小镇、清和苑、地税小区。
四、永宁县第三小学
1.阳光步行街以南—迎宾大道以北,109国道以东—宁丰街以西;
2.永和锦城小区、永福花苑、永泰家园B区。
五、永宁县第四小学
阳光步行街以北—观湖路以南,109国道以东—宁丰街以西;
六、三沙源小学
三沙源小区、陆坊小镇住户、光耀和玺、迎湖蓝岸、万科新都会,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辐射周边小区。
七、银子湖小学部
永宁快速路以东,唐徕渠以西,南绕城以南,永清路以北。
八、望远小学
望远人家A、B、C区,庆丰苑B区、唐徕湖畔。
九、丰盈小学
唐徕渠以东,109国道以西,南绕城以南,永清路以北除望远小学片区以外的其它小区。
十、蓝山小学
109国道以东,京藏高速以西,南绕城以南,永清路以北
永宁县2024年初中学片及对口直升公示
一、永宁中学
迎宾大道以南—利民路以北,宁和北街以东—惠农渠以西。包含永和锦城、永福花园、永泰家园一期、永泰家园A、B区。
二、永宁县第二中学
胜利路以北—阳光步行街以南,109国道以东—宁丰街以西。包含欣秀苑、启元家属楼、利民苑、清和苑、幸福小镇、地税小区、丰苑小区、伟林家园、文萃苑、北苑小区、宁康家园、医院家属楼、宁和家园一二三期、永泰福邸、盛世江南、七星智慧小区。
三、永宁县第四中学
1.李俊小学、新华小学、胜利小学、征沙渠小学对口直升。
2.永宁县城除永宁中学、永宁二中片区以外的小区。
四、永宁县银子湖学校
银子湖学校小学部、三沙源小学、丰盈小学、通桥小学对口直升。
五、永宁县第五中学
蓝山小学、望远小学对口直升。
六、永宁县闽宁中学
1.园艺小学、木兰小学、武河小学(限闽宁镇户籍)对口直升;
2.闽宁第一小学居住在闽宁镇福宁村吉宁路以南的毕业生。
七、永宁县闽宁第二中学
1.闽宁第二小学、原隆小学、玉海小学、玉泉营小学、西滩小学对口直升;
2.闽宁第一小学居住在闽宁镇福宁村吉宁路以北的毕业生。
永宁县2024年招生工作预警
近年来,永宁县部分区域中小学生源越来越多。为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有序分流,促进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建立预警制度的要求,2024年永宁县依据片区户籍儿童摸底情况,公布学位紧张学校名单。
一、学位紧张的学校
1.小学
永宁县银子湖学校 永宁县望远小学 丰盈小学
2.初中
永宁县银子湖学校 永宁县第五中学 闽宁中学
二、建议
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家庭的户籍情况和入学需求受多重因素影响,具有不稳定性,以上信息仅供家长参考,建议家长选择在学位充足的学校周边居住。
永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入学规则
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4〕55号)和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24〕49号)文件精神,按照《永宁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永宁县教体局向银川市教育局请示,现将永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入学规则公布如下:
一、依托平台
学生报名工作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开展。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
二、入学规则
(一)登记流程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注册登记并选择永宁三沙源上游学校报名;
2.永宁三沙源上游学校2024年七年级新生录取时分走读和寄宿两种形式,家长和学生在报名时需根据个人需求自愿选择;
3.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由所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二)入学条件
1.法定监护人在三沙源1-19区购房且具有银川市辖区(三区两县一市)户籍的,根据自身条件,可优先登记入学,入学人数未达到学位总数的情况下,不参与电脑派位;
2.具有永宁县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空余学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空余学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3.符合第1、2条学生录取完成后,经向银川市教育局请示,空余学位面向全市招生,空余学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空余学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录满为止。
(三)录取流程
1.现场组织,通过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平台公示。
2.被录取的学生,需在录取结果公布后二日内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居住地教育部门统筹至公办学校就读。
三、其他
1.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
2.电脑派位工作由永宁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严厉打击冒名顶替、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违规招生现象。
追
光
银
川
原标题:《贺兰县、永宁县2024年中小学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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