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75)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12月2日通过决议,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日决议,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勇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陈志勇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后,张东明正式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01375)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12月2日通过决议,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日决议,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勇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陈志勇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后,张东明正式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