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一种不明暴力,无人机,空中的不明暴力

访客 孩子起名 2024-12-01 3 0

无人机,正从根本上改变战争的形态。这种利用远程控制的新式武器,使得战争参与者既身处后方又位于前线,一面使对战与杀戮显得更间接,一面使创伤和死亡变得更切近。法国新锐哲学家夏马尤的《反思无人机》是全面思考无人机的开拓之作。基于丰富的军事理论和战场实践,书中从技术与战术、精神与心理、法律与伦理等多个角度,审视无人机如何深刻改变着战争的进行方式和行为逻辑。由此,作者进一步探讨了无人机战争对战争法、战争伦理的全新挑战,以及对未来人类和政治的深刻影响,堪称一部探索、审视、反思无人机的思想指南。本文选摘自《反思无人机》导言,题目为编者所拟。

对无人机的官方定义为“可以在陆地、海洋和空中通过远程控制或自动方式运行的运载装置”。无人机不单指可以飞行的机型,它和武器家族一样拥有各式各样的形态:地面无人机、海上无人机、水下无人机,甚至还有可以想象成巨型机械鼹鼠形态的地下无人机。任何运载装置、任何机械只要没有载人,就能算作是“无人化的”。

一架无人机可以借由遥控系统,通过人类操作员进行远程控制;也可以借由自动驾驶仪,通过机器人装置自动运行。在实践中,现有的无人机通过以上两种模式的结合进行控制。尽管目前还没有可用于实战的致命性自动控制武器系统,但我们看到,目前这方面已经出现了相当先进的项目。

“无人机”更多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军方行话一般使用另一个术语 “无人驾驶飞行器”(Unmanned Aerial Vehicle,缩写为UAV),或者根据机上是否装备武器,称为“无人驾驶战斗飞行器”(Unmanned Cambat Air Vehicle,缩写为UCAV)。

本书讨论的对象主要是装备有武器的飞行无人机,它们目前被用来实施打击并经常出现在媒体上,即所谓的“狩猎杀手”无人机。它们的故事描绘了一只眼睛如何变成一件武器的过程。“UAV的核心用途一开始只是情报搜集、监视和侦察……在死神(Reaper)无人机后变成了真正的‘狩猎杀手’”,这名美国空军将领补充道,死神这个名字“精确地概括了这一新型武器系统的致命性”。空中侦察机摇身一变成为杀人机器,对无人机的最好定义莫过于:“装备有导弹的高分辨率飞行摄像机。”

无人机的使用保全了脆弱的肉身,让它远离现场不可触及。无人机也可以被视为一个古老愿望的最终实现,而正是这一愿望开启了整个弹道武器的历史:使用加长武器作用的力臂,从远程打击敌人,令其猝不及防。但无人机更独特的地方在于另一个距离的维度。不同于枪炮,在我们用手指扣动扳机与炮弹射出炮筒之间有数千公里之遥。无人机在武器和目标的距离上增加了遥控距离,也就是武器使用者和武器之间的距离。

本书旨在将无人机作为一个哲学研究的对象。我将遵循康吉兰的训诫:“哲学是一种思考,对它来说,所有的新异材料都是好的,我们还可以说,所有好的材料必须是新异的。”

无人机特别适合这种方式的探讨,因为它属于一种“不明暴力”:只要我们试图将它纳入既定的范畴思考,就会对一些基本概念造成严重的扰乱,比如区域或地点(地理和本体论范畴)、美德或勇敢(道德范畴)、战争或冲突(战略和司法政治范畴)。因此我首先想要对这些因表达矛盾而产生的理解危机进行说明。所有矛盾从根本上都是为了消除对等性,无人机则令这一现象激化。这就构成了“反思无人机”的第一个维度,分析的维度。但在表述一个程式之外,创建一套关于一部武器的理论有什么意义呢?要怎么去构建这一理论呢?

西蒙娜·薇依的哲学思考可以为我提供指导。她在20世纪30年代时警告说,“最具缺陷的方法”,就是在谈论战争和武装暴力现象时,“只探讨其追寻的目的而不是手段的性质”。相反,“而唯物主义的方法则是在检验任何人为因素时,首先考虑的不是其追求的目的,而是其引发的必然结果,以及所使用的手段”。她没有急于寻找可能的辩解,或者换句话说,没有急于进行道德说教,而是建议我们从一件完全不同的事情入手:从拆解暴力的机制开始,去看看武器是什么,去研究它们的特性。让自己从某种程度上成为一名技术人员。但只是从某种程度而已,因为我们真正要进行研究的不是技术而是政治。重要的不是为了了解手段的具体使用方法,而是试图从手段的特性出发,了解这些特性可能在行动上导致怎样的后果。因为手段都是有局限性的,而每种手段都与特定的局限相联系。它们不只是行动的工具,也决定了行动的方式,而我们要研究的就是手段如何决定了行动。与其询问目的是否可以证明手段的正当性,不如询问对这些手段的选择本身会造成怎样的结果。与其对武装暴力进行道德辩护,不如在技术和政治层面对武器进行分析。

因此关于一部武器的理论可以包含的内容有:揭示选择这件武器意味着什么,了解它对使用者和目标敌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无人机会对战争形势造成怎样的影响?对敌对关系、国家与国民之间的关系呢?这些影响带有倾向性,往往彼此交织缠绕,好像一幅动态的草图,不能简单地得出单一的结论。“拆解军事斗争的机制”,就是从战略方面分析“其中蕴含的社会关系”,这便成为一个批判性武器理论最终的纲领。

但这样做,也就是从决定性的关系进行研究,并不是说就放弃了对意图的分析,换言之,我们要努力围绕战略性的设想进行分析,这些设想在做出技术选择的同时也反过来被其选择所限定。与简单的二元对立论不同,技术决定论和战略意图,机制和目的,尽管在概念上是对立的,但在实践中并不相互排斥。两者甚至可以保持高度一致。要确保一项战略决策的可持续性,最稳妥的方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就是在诸多实现手段中,选择唯一可行的那一个。

而我们在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在危机情况造成的普遍的不确定性中,在战争的迷雾中,正酝酿着重大的智力演习和语义上的颠覆,并调试着一整套的理论攻势,以及以命名和思考的方式,扭曲和重新定义着让暴力合法实施的概念。哲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像一个战场。我们必须加入战斗。我的观点具有公开的争议性:在投入一些分析之余,本书的宗旨是为反对以无人机作为工具的政策的读者们,提供支持其目标的话语依据。

我将从以下问题入手:无人机是怎么来的?它的技术和战术谱系为何?由此得出的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无人机将远程战争的现存进程延展并极端化,以至于消除了战争中的战斗部分,使得“战争”这个概念都岌岌可危。那就出现一个核心问题:如果“无人机战争”准确地说已经不再是战争了,那它属于哪种“暴力状态”呢?

这种企图消除敌对双方在暴力面前对等情况的尝试,不仅在技术上、战术上、心理上改变了武装暴力的具体行为,也动摇了建立在勇敢和牺牲精神上的传统军事道德原则。按照传统的标准去评判,无人机是懦夫才用的武器。

但这并不妨碍它的支持者们宣称,它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道德的武器。实现这种道德和价值观的转变,是如今在军事伦理学这个狭小领域里耕耘的哲学家们所致力的课题。他们认为,无人机是最优秀的人道主义武器。他们的论述工作对于确保无人机被社会和政治所接纳至关重要。在将其合法化的论述中,军火商和武装部队发言人所使用过的“语言要素”,经过语言炼金术的粗略加工后被回收利用,成为一种新型道德哲学的指导原则——“死亡伦理”,因此迫切需要对此加以批判。

此外,冲击还在继续,也许特别是在法律理论领域。在“无风险战争”中,无人机作为其实现的最佳工具,动摇了构成战争中杀戮权利的元法律原则。在这种根本性原则被动摇的背后,实际上涉及对生杀大权的重新定义。在行动中以抛弃武装冲突的权利为代价,取而代之的是“精准暗杀”的权利。

这还不是全部。在发明武装无人机的同时,我们几乎是无意识地发现:我们找到了一个解决几个世纪以来现代政治主权理论在战争层面的核心矛盾的方法。这种武器的普及意味着行使战争权力的条件将会发生变化,同时发生改变的还有国家和本国国民之间的关系。我们不能简单地以为武器的问题只关系到对外暴力的层面。成为一个无人机国度的人民将意味着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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