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再次强调,家暴不是家务事,社论,家暴不是家务事

访客 传统文化 2024-11-25 5 0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最高法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了五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这五起案例都很有典型意义。有的警示施暴者和潜在施暴者,家庭不是暴力的遮羞布,肆意践踏他人尊严、健康乃至生命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有的希望受害者主动报警并积极向当地妇联组织寻求帮助,运用法律武器;有的提醒家庭暴力受害者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新的悲剧发生。

这些典型案例的类型和情节有差别,但它们在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这样的时间节点上一起对外公布,再次向社会释放出强烈信号:家暴绝不是家务事,实施家暴者必须付出代价。

最高法表示,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因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而实施家庭暴力等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比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施暴者因不满女方起诉离婚预谋杀人,即属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可谓罪有应得。

公布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除了有利于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还能为受害者提供指引,让更多人走出“家暴是家务事”的认知偏差,真正认识到“家暴是有法律管的”,并且习惯从法律维度审视家暴、预防家暴。

比如,这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个被告人拒不执行裁定案,最终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通过的《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家暴的经常性、隐蔽性以及轻微性等特征,专门设置了“人身保护令”制度,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公开信息显示,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率逐年提升,但实践中仍有一些施暴者不能正确认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裁判性质,无视甚至公然违反,不仅损害司法权威,也直接影响到受害者对人身保护令的信任。这起典型案例提醒,人身安全保护令绝非一纸空文,无视禁令必被严惩。

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可以帮助更多人相信法律的力量,共同营造反家暴社会氛围。家暴的确很容易被家庭空间和亲密关系所掩盖,从而增加治理难度,但随着现代反家暴法律体系的建立,依法、以法反家暴,不仅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也正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越来越清晰的体现。

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再次强调:家暴不是家务事,更不是不可外扬的“家丑”。法律会严惩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犯罪,受害者也要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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