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还前男友1170万买房款女方认为已成事实,女方拒还1170万买房款,已成事实

访客 孩子起名 2024-11-22 1 0

2024 年 6 月 21 日凌晨 3 点,静安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仍在工作,他们要将一名屡次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敏(化名),从派出所带回法院。

张敏原本在杭州一所大学任职,和申请人朱先生曾经是大学情侣,大学毕业后两人就在一起了,还办了三场婚礼,生了一个儿子,不过男方一直不肯领结婚证。

2021 年初,申请人朱先生在上海认筹了一套房子,因为房产证上份额分配问题,双方争执不下,张敏竟然悄悄向房地产公司申请退房退款,将 1170 万购房款汇入到了自己的账上。

2021 年 9 月,朱先生与张敏分手,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把这 1170 万元还给自己,此时,两人的孩子还不满一岁。

分手后,孩子就跟着张敏一起生活。张敏认为,虽然没有一纸婚约,但自己和朱先生已经在一起十年了,也有了孩子,算得上是“事实婚姻”,1170 万可以说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现行法律并不认可事实婚姻。两年后,朱先生一审、二审都赢了,法院判决张敏应当返还这 1170 万,但是她早已将这笔钱取现,藏匿了起来。之后的一段日子,张敏几次”失约”拒绝还钱。

2024 年 6 月 21 日凌晨 3:00,法官终于再次找到张敏,对她进行强制传唤带回法院,并对张敏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朱先生看到孩子的母亲真的要被拘留,主动提出和解,并同意将执行金额降到 800 万。6 月 21 日上午 8 时,张敏写下了悔过书,承认自己将钱存在她父亲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并承诺在接下来的 50 天内按照最新的和解协议,返还 800 万元。8 月 9 日,800 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看看新闻记者 : 郭骥

编辑 : 潘文婷

视频编辑 : 潘文婷

责编 : 吴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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